2018年3月13日,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。方案提出,拟组建应急管理部。
根据改革方案,原本国家安监总局的职责全部划归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,应急管理部的主要职责包括:负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;负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;负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;负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职责;负责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职责;负责农业部的草原防火职责;负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;负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;负责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、国家减灾委员会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、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。
一个月之后的4月16日,国家应急管理部挂牌成立,正式对外履行职责。
公开信息显示,应急管理部各司局级单位已在紧张开展工作。据了解,国家应急管理部内设机构名称已定,部分下辖机构名称如下:
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、应急管理部监管一司、应急管理部监管二司、应急管理部监管三司、应急管理部消防局等等机构。
应急管理部消防局从公安部消防局划归而来。
由于国家安监总局的职责全部划归应急管理部,根据现在的部门名称来看,应急管理部的内设机构参考了原来的国家安监总局内设机构设置。
原国家安监总局内设机构包括:
办公厅(国际合作司、财务司)
政策法规司
规划科技司
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(统计司、调度中心)
安全监督管理一司(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)
安全监督管理二司
安全监督管理三司
安全监督管理四司
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
人事司(宣传教育办公室)
机关党委
离退休干部局
相信接下来应急管理部还会有更多的部门与大家见面。
应急管理部成立前,消防安全责任制已出台,单位各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,以后的消防安全监管会更加严格。